第911节
作品:《从噩梦到天堂离婚四年的成长史》---
老弟混淆了“舆论准备”和“立法”以及“执法”的界限。最快更新^_^
“舆论准备”是引起劳动人民的重视,形成社会呼声。
呼声到一定程度,形成压力。
压力促使立法,立法后即有法可依,再谈“法治”不迟。
舆论准备有无作用于执法?
有,公安部打击拐带人口犯罪专项整治,就与宝贝回家运动的开展密切相关。
如法律程序无助于实现实质正义,就必须尝试通过其他途径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程序。大学时发动罢餐就是这想法的萌芽,宝贝回家是发展,而且达到了部分目的。
另外我并不完全认可美国司法中一些做法,事实上他们的制度并未使犯罪率降下来。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都不能放弃。但他们的司法比我们更先进,这个不容抹杀。
任何法律、行为甚至政府的合法性,在于它必须保护人们的正当权益。至少不能危害人们。
若一项法律实施后它完全不能保护人们的正当权益,那么它的合法性就成问题。
政府也是。任何一个政府危害人民,就失去了合法性依据。西方民主之所以几年一选,就是要限制政府公权危害人们合法利益的行为。
20年前发动罢餐,就是因判明学校的官僚机构完全不能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只得借助一次运动形成压力了。因为他们不作为,我当然有权蔑视他们的合法性。
[也给风影提个醒]
公安部打拐办:拐卖儿童无成本有暴利 屡打不绝
2010-11-12 06:51:57 来源:新京报
--------------------------------------------------------------------------------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
腾讯微博 开心 新浪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qq空间 人人 豆瓣 白社会 和讯微博 digg yspa yah! buzz likdi ixx
[提要]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介绍,流动和留守儿童是拐卖犯罪侵害的高危人群。陈士渠: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陈士渠:拐卖犯罪往往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团伙犯罪多,客观上导致花钱很多。
对话人物
陈士渠 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主任
加强打拐
儿童少女失踪即刻立案
新京报:这一年多来,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成效如何?
陈士渠: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因复杂,是个社会问题,短期内难以根除。打拐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2009年4月开始的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是我国的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也是力度最大的一次。专项行动以来,全国破获拐卖妇女案件6574起,拐卖儿童案件4595起,打掉2757个犯罪团伙,刑事拘留拐卖犯罪嫌疑人17486人,抓获此类在逃人员3044人,解救被拐卖儿童6785人、妇女11839人。
新京报:这一年来,与之前的打拐专项行动相比,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陈士渠:建立和完善了打拐的工作机制,采取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措施。比如,从去年4月9日强化了立案工作,要求儿童、少女失踪必须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必须逐案成立专案组,案子不破专案组不能撤销。
新京报:以前儿童、少女失踪是要24小时之后才立案?
陈士渠:其实没有这种规定。儿童、少女失踪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因此以前没有强调要立为刑事案件。
这次专项行动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司法解释,要求儿童、少女失踪就立即立案,迅速出警。因为不立即立案容易错过抓捕犯罪嫌疑人、解救受害人的时机。
新京报:这样作用明显吗?
陈士渠:发挥了很大作用。广东从去年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到今年上半年,因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找回了1800多个孩子。这些孩子有的是家长带着出去走丢的,也有被拐的。
本章已完成! 从噩梦到天堂离婚四年的成长史 最新章节第911节,网址:https://www.88gp.org/41/41035/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