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6节(1/2)
作品:《从噩梦到天堂离婚四年的成长史》@840623ab 2012-06-24 15:47:36
文革时父亲和他的朋友们也挨批,被斗。\(^^)/ \|經@典*小#說\|更\|新\|最\|快|\(^^)/可是老人家除了抱怨文革期间毕业生不能上大学外,对自己被斗从不抱怨。年青人冲动,既左右形势,也容易被形势左右,恨不得,也没有必要恨。历史有时就是这样让人哭哭笑笑的。不要让侵略者在自己的国土上让人们乃至民族精英下跪这是底线。大家不要忘了,谁能做到这一点。
-----------------------------),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症,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于他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体验。其于人性中的根源,是人类本性中畏惧和崇敬强者的劣行造成的,也就是畏强凌弱的本性。
杰弗逊大学综合医学中心精神和行为医学主治医生杨景端博士在哈佛大学燕京礼堂演讲中,分析出人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四个条件。
(1)要人质切实相信生命正受到威胁。
(2)施暴的人会给人质施以小恩小惠。
(3)控制人质的信息来源和思想。
(4)让人质感到无路可逃。
这四个条件下,人们就会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接着,杨景端博士说道:“那么这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制造者,既可以是一个绑匪,两个绑匪,也可以是一个组织,当然也可以是一个国家机器。受害者可以是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也可以是一群人,整个国家。”我们不难看到,从心理学与精神病理学上来看,这是一种针对个人的现象。然而就以个体为元素的社会心态而言,历史也呈现出一种社会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杨景端提出的四个条件仍旧是直观的归纳,在我看来,我们本能够走得更远一些,看得更深一些(我在后面将会提出我的意见)。不过,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具体视角:用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看待社会,甚至检讨历史事件。当然,尤其观照的是专的社会。
在专社会里,统治者与臣民的关系可类比为绑匪与人质的关系,而臣民都将与人质一样,全部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患者。由此,臣民无疑符合上述的四个形成斯症的条件。不妨我们一一对照:
专社会最常用的统治手段就是暴力,所谓暴。每一个想要与这个专体制作对的臣民都将受到生命的威胁。中国历史上以谋逆罪最大,犯此罪者杀无赦。统治者会反复强调这一点,目的正是“要人质切实相信生命正受到威胁”。
专统治者的一个要求是对臣民进行统治与管理,并从中获得最大利益。他不会让臣民死,而只是要榨取他们,保证自己的持续生存可能。控制人质的绑匪也是这样的心态,手中有人质,就等于握住了生的机会。因此,人质不能死,臣民不能死,要保证他们维持生命的基本物质:食物与水。这就是“施暴的人会给人质施以小恩小惠”。在中国历史上,出现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的时段,都是专下的“人质”实在被逼到了“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如果能够保证小恩小惠,臣民们都是甘愿做奴隶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他是不会反抗国家“绑匪”的。
第三个条件是封锁信息,这是专社会的一个明显特征,无须分析,我在《历代禁书记》中谈到的统治者禁毁谶纬著作就属于此类。
最后,我们很明显地看到,专社会里的老百姓只有两种选择,即生与死的选择:要么反抗,结果是被国家“绑匪”一枪毙了;要么适应被统治,满足被挟持,由国家“绑匪”培养成患者,培养成顺民。这就是“无路可逃”的境地,别无选择的余地。
从这个粗浅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在专社会里能够存活的,都将成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他们最初惊恐,接着会局部的、微弱的反抗,如果反抗无效,他们倾向于默认与接受自己被挟持、被统治的现状,最终甚至是习惯被挟持,依赖被统治,崇拜这些绑匪与国家“绑匪”。
满清入关时,有著名的“雉法令”: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有多少前朝的遗老、遗少敢于挺身试法,甘愿保住中原的束发习惯,而不愿沦落为“披发左衽”的番夷臣民。然而,200多年过去,时间过渡到近代的辛亥年,命的号角吹响,剃发成为拥护命的一个身体标识。这时,我们看到的是一批批已经身患重症的“人质”,他们留恋这根表示人质身份的辫子,为取消他的人质资格而感到痛心。由此,我们看到,尤其在专的社会体制下,专的当权者作为绑匪的身份出现,而被侵略与奴役的臣民则以人质的角色来希图适应这个新“绑匪”劫持与威胁“人质”的方法。我们不得不说,这首先是心理上、精神上的依赖,是向绑匪靠拢的愿意被驯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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